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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校企合作管理员 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1/16 【浏览量: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高校培养大数据智能化人才的能力,突显办学特色,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决定开展重庆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 “两高”目标,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优势学科专业,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地方产业和高等教育的联动创新发展,破解产学错位难题,为新时代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建设目标与思路

到2020年,建成一批以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为主的新型二级学院,新型二级学院重点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发展的新工科专业及专业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高校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形成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工科人才培养体系,支撑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的目标。

坚持政府统筹、学校主体原则。以新工科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为载体,以产业服务为导向,以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为根本任务,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选准国家与地方经济急需布局发展、行业企业急需人才支撑服务的难点痛点,精准确立人才需求定位,引导各高校间新型二级学院错位发展,成为推进各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的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我市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培养能力的提升。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选准新工科专业及专业群发展方向

新型二级学院应围绕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需要,新建或改造传统专业,确保每个学院至少有2个以上相关专业。通过3年建设,力争建成一个国家级一流专业,或一个专业获得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项目2.0计划立项,大力推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力争新型二级学院相应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同时新型二级学院以课程模块方式增强专业及专业群的渗透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扩展专业规模,形成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工科专业和专业群,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

(二)创新产教协同育人模式

新型二级学院建设应以产教融合为基本人才培养模式,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认真分析产业需求和新经济发展趋势,吸引知名企业、行业、园区和区(县)政府以独资、合资、合作形式参与办学,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规模,以及培养方式。新型二级学院应探索个性化、小班化、国际化教学模式,注重过程性考核,及时总结建设经验,优化完善建设路径及内容,突显办学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育人模式,发挥其示范性、引领性。

(三)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建设

新型二级学院应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驱动课程改革和优化课程体系,形成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群或课程模块,增强学生适应岗位的能力。鼓励二级学院向企业购买优质课程资源和教学服务,支持企业专家参与专业教材建设,开发市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充分利用慕课、微课等在线资源,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探索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实现高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和实训平台,企业在高校建立培训基地和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开放式实验室及创新型平台建设,实现各教学主体资源共享。

(四)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新型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及专业群发展情况,及时引进人才和教学团队,大力提升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生师比达到17:1,专业教师博士学位比例达到50%以上。完善“请进来、走出去”的教师培养制度,着力建设一支教学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提升新型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能力。

(五)重点突出科研联合攻关和社会服务

引导高校和企业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把高校实验室打造成为企业的技术研发平台,让企业成为高校成果应用场所,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重点项目联合攻关、产品技术研发、项目孵化等工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完善以科研促教学机制,将研究内容、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反哺人才培养,建成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积极争取行业性培训认证许可资质,大力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提升服务社会水平。

四、遴选范围

普通本科高校。

五、遴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专业结构等实际情况,自愿申报。优先支持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为基础的二级学院,经所在高校审定,向市教委报送拟立项建设新型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已经获得市教委立项建设的二级学院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每个学校限申报1个。

(二)项目遴选

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

(三)项目公示

市教委根据评议专家评审情况,确定立项建设名单并予公示。

(四)发文公布

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审定发文公布立项建设名单。

六、项目实施

(一)年度计划

2018年启动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申报遴选工作;2019年对立项建设的二级学院进行中期检查或抽查;2020年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指导和督促立项建设高校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并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各高校要把新型二级学院建设列入党政主要工作。

2.经费保障

一次遴选、分年投入。拨付经费主要用于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实践基地、课程资源等方面建设,严禁用于基建工程项目。各高校结合新型二级学院办学特色和建设任务,确定分年度预算,报市教委审定。编制三年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完善经费内部管理机制,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加强绩效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3.注重项目管理

市教委建立动态监测和不定期通报制度。高校应加强督查、强化考评,每年向市教委汇报年度进展情况,切实推动新型二级学院建设取得实效。建立新型二级学院建设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测制度,实施第三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支持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显著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相关项目,并追回相关经费。

七、申报要求

请申报高校于2018年11月22日17∶00前,将重庆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建设方案(附件2,一式两份)、推荐公文一并报送市教委高等教育处53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压缩后发送至邮箱cqedugjc@163.com。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务必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袁杨、刘康,60393034;吴岚,60393046。

附件:1.重庆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

2.重庆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方案(提纲)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