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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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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课程考试不合格学生参加补考后仍未合格的课程,需要申请修读该门课程,为切实做好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请时间

2019年3月11日11:00--2019年3月15日11:00;

二、重修申请对象

申请重修课程为本学期开设有同一门课程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

三、重修申请流程

(一)教务处公布“重庆工程学院2018-2019-2开设课程一览表” 、“2018-2019-2专科历年春季不合格课程名单”(附件1、3),本次申请仅限春季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本科学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qie.edu.cn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2);专科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8-2019-2专科历年春季不合格课程名单”(附件3),在各班级辅导员处确认重修课程后,直接在该表中的“是否申请重修”列填写“是”或“否”即可,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于3月20日12点前提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将于3月22日通过学院网站及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通知公告公布成功申请重修的学生名单。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不得重修。

四、重修相关要求

1.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重修名单做好学生重修和自修工作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2.随班重修课程的学生,须按照开课学院统一要求按时到课堂听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凡不能正常跟班上课的应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且须按照教学大纲和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课堂作业、实验及过程考核的内容,并按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3.自修课程的学生,须按照教学大纲认真修读课程,并按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4 .重修课程的考试随下学期期初补考进行,成绩按百分制(0-100)记载。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2018-2019-2开设课程一览表

2.重庆工程学院本科生重修申请流程

3.2018-2019-2专科历年春季不合格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2018-2019-2开设课程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工程学院本科生重修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3:2018-2019-2专科历年春季不合格课程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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