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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0/5/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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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于2020年6月对2018、2019年我校国家级、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做好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范围

     (一)对2018年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已经完成的,可提前申请结题验收。

     (二)对2019年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2)进行中期检查。

      二、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

     (二)项目研究成果扫描或拍摄后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应编目,其成果包括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纸质载体成果,教学软件、电子课件等电子载体成果及制作的实物等。

     (三)其它能够证明项目达到立项成果的支撑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以上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五份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4),同时上交电子稿一份。

     (五)研究成果原件应同时上交备查。

      三、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并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后交二级学院负责老师处。各学院汇总后请于6月11日下午5:00前提交材料至教务处。

     (二)结题验收的项目将进行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有研究实物或作品的,须将其带至现场进行展示或操作演示。PPT汇报重点围绕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创新点与特色、项目预期成果及完成成果、成员分工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收获与体会等方面进行阐述。项目组负责人汇报,其他成员参与答辩环节。

     (三)2018年立项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填报《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说明理由,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经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延期后无正当理由仍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根据学校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联系人:张金波(办公楼204室;电话:62846472;QQ:17881091)

      附件:

      1. 2018年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2. 2019年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3. 项目结题报告书

      4. 结题材料封面

      5. 中期检查报告书

      6. 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装订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3 结题报告.doc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材料封面.doc
附件5 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装订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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