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9/6/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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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关于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工作,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渝工程院人〔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序号

项目

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及要求

备注

1

实践项目汇总

7月10日

二级学院将《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交人事处备案,电子版发至cgpx@cqie.edu.cn。

 

2

企业实践

顶岗或挂职锻炼

项目结束后

本人提交《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至二级学院认定,《鉴定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作为评估资料交二级单位存档。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暑期实践项目。

3

校内外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或项目工作室承接项目

提交完整的项目资料以及项目成果、时间和效果,由二级学院认定

4

横向项目

报科技处立项备案

5

指导学生完成项目,并参与专业相关竞赛获奖

比赛结束后

获奖证书交二级学院备案

6

教师参加专业及岗位技能大赛

比赛通知、获奖证书交二级学院备案

7

调研

调研结束后

提交《调研报告》至二级学院备案

8

参与学会或协会等组织的前沿技术学术报告或研讨会

培训结束后一周内

本人提交以下资料至二级学院汇总后交人事处李苗:

《训后跟踪表》(附件3)及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证书等。以上材料皆为电子版,提交时压缩打包,文件包名称为“二级部门+姓名+校外+培训名称”。

9

教师暑期企业实践、培训总结交流会

9月中旬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10

校级实践、培训交流

9月下旬

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开展企业实践和培训经验交流会,各二级学院教师代表分享经验

 

11

双师认定准备

9月27日

本人提交《实践项目统计及效果转化表》(附件4)至二级学院,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人事处李苗处

 

二、注意事项

1. 教师未参加实践或年累计实践时间不足2个月的,不得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资格,已认定的将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

2.暑期教师项目实践是提升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合理恰当安排,对实施过程中有项目变更的,须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李龙报备。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践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实践教师要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防一切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如遇突发状况要及时上报。

4.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学校不定期进行跟踪。

5.各二级学院在项目实践过程中要注重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并收集教学案例,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doc
附件3:教职工培训后跟踪表.doc
附件4:实践项目统计及效果转化表.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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