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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方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11/11

                                     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方案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和董事会有关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财务决算编审工作,进一步推进本科合格评建工作的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决算要求

(一)财务决算内容

财务决算工作主要包括:所有资产、债务的清查、核对准确;资产验收、使用、入帐、帐实相符;收入、费用支出完整、及时入账等。

(二)财务决算时间安排

1.货币资金类

1)收款时间:银行刷卡、银行转账收款截止时间12312400前;现金交款,12311600前。

2付款时间:所有款项支付截止时间12301600前。

特别提醒:

超过以上时间收、付款项,2021年不再办理。

2.材料、物资、固定资产类

1采购物资类

1220日前已到货物资,须于1221日办理完入库报销等手续;

2)物资领用类

12202400前完成物资的出库、调拨手续。1225日前,基建后勤处将物资出库报表(按专业、实验室等填报)交财务处。

3.收入类

捐赠收入、学杂费收入、继教收入等其他收入入账时间1225日前。


4.费用支出报销类

1)年度内业务已完成,发票开具时间在20211220日前,须于1221日前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并交财务处;

2)年度内所有费用支出发票开具时间在20211220日前的,报销手续完成时间20211221日前。

3)材料、物资、固定资产等入库时间在1220日前的,发票须在20211221日前取得并完成报销手续。

5.基建工程类

对于已付款基建工程项目,报销(含发票取得)等完成在1231日前;

对于已完成的基建项目,原则上在2022630日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6.预付单位款项及个人借款类

1)预付单位款项,发票开具时间1220日前。

2)个人借款类,须在1220日前归还借款。

7.票据审核时间:

20211214日—1221日实行全天审核票据。


 

 

财务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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