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重庆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现就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学校中干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课堂听课不得少于6课次,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个课时。
2.课堂听课采用随机听课形式,课后应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按要求填写听课评价表,理论课、实验实训课、理实一体化课评价表分别见附件6、附件7和附件8,并于一周内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
3.在听课过程中要根据教务处发布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对教学方法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应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三、具体分工
职能部门中干、校领导听课分工分别见附件2、附件3,课表分别见附件4、附件5。
二级学院中干结合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课堂听课,并将计划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曹明武,联系电话:62842220
附件1:行政督导人员表
附件2:职能部门中干听课分工表
附件3:校领导听课分工表
附件4:职能部门中干听课课表
附件5:校领导听课课表
附件6:重庆工程学院听课评价表(理论课)
附件7:重庆工程学院听课评价表(实验、实训课)
附件8:重庆工程学院听课评价表(理实一体化课)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