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1/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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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工作方案》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督导在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实时掌握教学运行管理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院级教学督导组。院级督导组原则上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二、各教学单位制定二级学院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工作要求,确定教学帮扶对象等,计划内容详见附件。

三、各教学单位要合理安排院级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督导学期全覆盖(含学院领导)的基础上,对教学效果相对较差的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听课与指导,确保教学质量整体达标。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报送相关材料。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电子版请于2021年3月14日12:00前提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曹明武处,纸质版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

联系人:曹明武,邮箱:504283841@qq.com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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