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1/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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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促进重庆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事业的发展,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事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申报者必须依据《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根据研究专长和基础,选取不同视角和切入点进行研究。

(二)课题类别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二、资助标准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因特殊情况也可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二)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项,其他申报单位不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本专项课题。

四、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教研网”首页的“规划办”栏目,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经二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选择“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申报通道进行填报。

2.未在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二级管理部门(主要是指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专设的评估监测机构)须在课题申请人注册前,通过重庆教研网”首页的“规划办”栏目,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单位注册”。

3.二级管理部门依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提交至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五、课题管理

(一)专项课题委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管理。

(二)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按《管理细则》将纸质版结题评审材料报送1份至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三)本次专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3年,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六、申报时间

(一)课题申请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10日17:00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联系人:

   系统维护人员:易俊杰 15828452015

联系人:夏冬梅

联系电话:62846426  

(二)申报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科技处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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