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社会科学委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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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请示重庆市社科联,决定启动学校2021年社会科学委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市“两会”精神,中央、市委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等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学术方向,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良好学风深入开展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请的类别及范围

  本次主要资助对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项目包括一般和青年项目。

  三、项目申请的学科范围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即马克思主义·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报;

  (五)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限制申报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二)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三)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同年度不能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五)申报2021年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项目的。

  以上未结项指在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得结项证书的。

  六、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限申报2项,职能处室限申报1项。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项目采用无纸化申报方式,各申报人员在科研系统(http://42.247.25.85:8090/keyan)项目申报中选择2021学年社会科学委托项目进行填写申报,并上传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04727@cqie.edu.cn。

 

  联系人:李世毅         联系电话:62846426


科技处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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