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2021/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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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学校对《关于印发<科研和学科建设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工程院科〔2020〕11号)、《重庆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程院科〔2019〕2号)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认定范围及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学科范围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即马克思主义·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

二、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分类

根据项目实际,学校将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分为A类和B类。

(一)A类项目是指项目研究成果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著作,论文,课题研究报告,译著,策划方案,艺术作品(含剧本编写、艺术设计方案等),政府机关发布的招标项目,委托编写的产业规划、咨询报告等。

(二)B类项目是指由人文社科学科类教师承担的工程设计、施工等实践服务,劳务外包、视频制作、培训等与科学研究及知识产权迁移无关的横向项目。

三、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的服务合同应真实合法,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和成果形式,应明确与科技研发活动或科技服务的关联性。

(二)合同中应尽量明确不同性质的研究和服务内容所占比例。合同成交金额应具备合理性,符合市场规律,价值公允。

(三)单个合同金额大于5万元,科技处将视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或者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四、项目认定及申述处理

(一)积分认定。项目负责人将合同书、到账证明提交后,科技处按照上述横向项目分类办法进行立项认定。在年度积分审核认定时,项目负责人须将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资料提交科研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按照A类项目50分/万元计算科研积分;B类项目10分/万元计算科研积分。

(二)申述处理。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分类认定有异议,应由项目负责人向其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正式提出异议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作出最终认定。

 


                           科技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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