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校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0/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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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支持和鼓励学校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培育高级别科研项目,孵化高水平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校内项目

根据《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程院科〔2019〕4号),校内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党建专项项目、思政专项项目、科普活动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党建专项项目、思政专项项目分别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实施期限2—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科普活动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渝工程院科〔2019〕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科研创新平台

根据《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渝工程院科〔2019〕9号)文件相关要求,征集科研创新平台资助项目。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根据《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渝工程院科〔2019〕9号)相关要求,征集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校内各类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申报校内重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项目不能与其博士论文重复,可在原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或引申;要求申报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内容必须与申报人所在学院拟发展重点学科相一致;申报科学普及活动项目应依托我校市级科研基地(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和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活动内容为普及型报告会、专题讲座、大型图文展、咨询交流、知识竞赛等。

(二)申报研究平台负责人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平台研究内容必须与申报人所在学院拟发展重点学科相一致。平台的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平台应注意吸纳和培养青年教师。

(三)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应为2019年9月1日以来入职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在校教职工。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申报人所在学院拟发展重点学科相一致。

(四)各类主持人应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类别科研项目,主研或参加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一般3-5人;在研校级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2020学年校内各类项目。

三、资助原则

本次项目资助以成果为导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总额控制、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原则,降低一般项目的资助比例,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学校专业发展,具有较高研究价值,成果产出丰富的项目将根据实施情况提高项目经费额度,对具有延续的科研项目可提供后期资助。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项目采用无纸化申报方式,各申报人员在科研系统(http://42.247.25.85:8090/keyan)项目申报中选择2020学年校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填写申报,并上传申报书pdf电子文档。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qie.edu.cn。

五、评审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学术委员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的推荐优先顺序;

(二)科技处参考二级学术委员会的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及指导性建议;

(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联系人:夏冬梅,联系电话:62846426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校内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党建专项、思政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重庆工程学院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重庆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重庆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6.重庆工程学院2020年校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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