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巴南区2021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1/3/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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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巴南区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学校可申报项目主要分为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项(主要面向校内已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主要面向学校园区内科技型企业申报)两个类别。

二、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是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申报单位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自主创新科技专项申报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项申报单位获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科技系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是企业法人的,应当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成为科技型企业。已入库的,必须完成年报数据更新的科技型企业。

(二)项目应符合《2021年度巴南区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还须具备较强的创新性、技术含量高、较强的竞争力等特点。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所需的配套资金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区级科研项目。

(六)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提交,并由第一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七)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区财政资金资助的相同内容、类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诚信记录,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巴南区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

(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入库成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截图证明(需在科技型企业系统截图企业名称、入库时间、更新年报时间、科企编号等信息);

(五)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六)其他相关的佐证资料。

  五、申报方式

(一)二级学院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要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学校初审。二级学院应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初审,学校审查内容主要为申报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等情况。

1.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项。学校不超过5项,申报材料必须提供与我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

2.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园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六、申报时限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2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纸质件(两份)送至办公楼403科技处,全套材料扫描成PDF传至电子邮箱:00137@cqie.edu.cn(文件名为: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PDF与纸质件不一致时,视为无效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七、政策兑付

本年度科研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兑付。即在既定时间内完成科研项目结题,并在结题三个月内在区科技局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一次性按规定兑付相应补助资金。若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科研项目结题和科技成果登记的,视为项目自动作废,区科技局不再对其进行兑付政策。同时,不得申报第二年度区级科研项目。学校按照政策要求予以经费配套。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夏冬梅 62846426

 

附件:1.2021年度巴南区科研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重庆市巴南区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docx

    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科技处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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